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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卫国 实习生 汪贝)广州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新规实施已经大半年,补偿标准仍是市民最关心的问题。昨日上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该局网站举办“在线交流”活动,就拆迁房继承、弃产补偿、区片的最低补偿标准等实施中的具体问题接受了网民咨询。
[拆迁房继承]
问:父亲留下德政路一处约50平方米的拆迁房,由兄弟俩共同继承。按新规,拆迁安置最低补偿面积为40平方米,两人能否分别享有呢?
答:按新规,只要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条件,且该拆迁房是两人及其配偶唯一的产权住宅,两人就可分别按最低补偿40平方米享有最低补偿。
[弃产补偿]
问:越秀区惠福东路大佛寺拆迁项目,给拆迁户弃产补偿7500元/平方米,是否符合市场价格?
答:被拆迁房屋和补偿安置用房的价格,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如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共同或分别委托具备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照《关于修订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通知》(2007年12月16日颁布),惠福东路大佛寺地段拆迁最低补偿标准为:5900元/平方米。在本标准施行前已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即使现在房子还没拆,协议双方仍然按照原协议约定执行。
[拆迁范围]
问:我住的地方今后会拆迁吗?
答:要了解具体拆迁范围,可以查询www.laho.gov.cn,还可通过媒体查询房屋拆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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